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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尚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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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化妆品生产许可证》办理流程 1.申请人向所在地设区市级化妆品监管部门提交申报资料。 2.设区市级化妆品监管部门自接受变更许可事项申报资料之日起,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意见。通知申请人将初审意见和申报资料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。 3.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收到上述申报资料之日起,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。符合要求的,出具《受理通知书》;不符合要求的,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或出具《补正资料通知书》,补正资料符合要求的出具《受理通知书》;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出具《不予受理通知书》。无正当理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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